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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 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观速讯

2023-05-12 20:38:34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

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止2023年5月12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8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最高成交价为

用)。根据《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回购股

份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465,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

平均成交价为4.79元/股(最高成交价为6.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7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50,091,620.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

股份数量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

份方案。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0,465,650股。按照公司最新股本结构计算,则前

述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2,456,869         0.18%     12,922,519         0.9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99,087,829      99.82%   1,388,622,179       99.08%

  总股本      1,401,544,698       100%    1,401,544,698        100%

  五、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有利于稳定投资者的投资预期,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六、关于回购过程的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

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票累计成交量为373,876,318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93,469,079

股)。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

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若公

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成功实施前述用途,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将

根据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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