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借百万巨款后离婚躲边境,执行法官千里追回借款
黑龙江省大庆市一对夫妻,两人前一天在朋友处借了巨款,第二天就办理了离婚手续,夫妻共有财产给了女方,从此女方跑到中缅边境拒不还款,在她看来躲到外面别人就找不到了。
为了要回借款,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始终没有放弃,终于追回百万借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负债离婚
李洋(化名)和孙芳(化名)二人住在大庆市龙凤区,2016年8月,两人向朋友赵峰(化名)借了200万元。
在赵峰看来,朋友遇到难处,必须伸手帮忙,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李洋、孙芳二人利用了赵峰对他们的信任,借钱后的第二天,他们就办理了离婚手续。
二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车辆、存款全部归孙芳所有,李洋将账户上的20万元也转到孙芳名下。
2017年2月28日,孙芳将其名下的房屋以60万元的价格出售。
2017年5月9日,孙芳将银行存款21万元提现。
2017年6月22日,孙芳将银行存款100万元提现。
朋友反目
见李洋、孙芳二人迟迟不还钱,又联系不到他们,赵峰感觉自己被朋友骗了,气愤之余,赵峰一纸诉状将二人告到了龙凤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9日,龙凤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了民事判决,判决孙芳、李洋偿还赵峰借款200万元。
判决生效后,孙芳及李洋均未履行还款义务,赵峰向龙凤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8月23日,龙凤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并向孙芳及李洋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案件执行过程中,龙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孙芳名下一处房产进行了拍卖,拍得房款20余万元,还对其名下的银行卡存款14万余元进行扣划,这些钱交付赵峰后,距离清偿全部债务还相距甚远。
为了案件顺利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要求孙芳向龙凤区人民法院申报钱款去向,但孙芳始终不为所动,也不偿还剩余的债务。
躲到边境
2017年10月,执行法官再次传唤孙芳,督促她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是孙芳仍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确认孙芳存在虚假报告财产、规避执行的情形,决定对孙芳司法拘留15日。
孙芳被拘留后仍未向法院执行局报告财产去向。
2017年11月9日,孙芳被释放后,在未向龙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报备的情况下,变更了手机号,离开大庆前往云南省中缅边境生活。
为了躲避法院财产查控,孙芳冒用张华(化名)的身份,使用张华名下的银行卡用于日常开销。
千里追击
2022年4月8日,孙芳在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到期,在未向龙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报告财产的情况下,孙芳在云南省提现4.8万余元,被龙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发现。
2022年5月6日,龙凤区人民法院将孙芳拒不执行、隐匿财产的线索移交给市公安局东光分局。
2022年5月30日,孙芳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2年8月1日,在龙凤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孙芳、赵峰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孙芳一次性偿还了赵峰185万元。
今年7月14日,孙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经龙凤区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孙芳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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